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邀请对象征集公告

  • 发布时间:2024-08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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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作者:霞浦县图书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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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阅读次数:150

邀请对象征集公告

   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
1.项目名称:霞浦县图书馆升级改造设计项目

 2.采购方式:□公开招标  邀请招标(参照执行)

3.预算金额:199300元

4.项目概况:图书馆需维修改造面积约3000平方米,本次图书馆内部装修改造540万元需要进行设计。

5.采购需求:


合同包

项目名称

数量

采购需求

1

霞浦县图书馆升级改造设计项目

1

1.内部功能布局优化设计,部分给排水、电气、空调等系统的改造设计,个别消防设施改造设计,个别智能化系统布局设计。室内装修设计,包括:一楼门厅改造设计,二楼大厅、少儿阅览厅、报刊厅改造设计、少儿绘本阅读室、少儿活动室、电子阅览室等改造设计,三楼成人阅览厅、新型阅读空间改造设计,四楼多功能厅改造设计,卫生间(含二、三、四楼)改造设计等。

2.设计要求: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和标准;充分考虑图书馆的功能需求和未来发展,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;注重节能环保,采用绿色建筑设计理念;与周边环境相协调,体现地域文化特色。

 3.中标后设计方案:包括项目理解、设计理念、总体布局、功能分区等;效果图,包括建筑外观、主要室内空间等;设计图纸,包括总平面图、各层平面图、剖面图、立面图等。

注:本项目具体参数以邀请招标文件为主。

二、申请文件提交的时间(逾期递交不予接收)及方式:

1.潜在供应商应在2024年08月09日17点30(北京时间)前,将申请文件提交至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【地址:宁德市蕉城区东侨大道6号九龙商城4幢2层2-E】

2.提交方式:现场递交或通过邮寄的方式递交;

3.联系方式:

联系人:  杨静、施恩德

联系方法:13073957531、13073957631

电子邮箱:  ndfzzb@163.com      

地址: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【地址:宁德市蕉城区东侨大道6号九龙商城4幢2层2-E】

   三、申请人的要求及需提交的材料(未按照以下要求递交材料或所提供的材料不齐全的将不予邀请,所有提交的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)

1.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;

2.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行业(建筑工程)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,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;

3.须提供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;

4.递交申请文件的代表身份证复印件(若有);

5.须提供法定代表授权书(若有);

6.供应商需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需提供承诺函(格式自拟);

7.供应商须提供联系人、联系电话、电子邮箱等信息;

8.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(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):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、工信部文件(财库〔2020〕46号)规定的中、小、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征集公告规定的范本提供《中小企业声明函》即服务由中/小/微企业承接。供应商应认真对照《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统计局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》(工信部联企业[2011]300号)规定的划分标准,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《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(2017)》的通知(国统字〔2017〕213号)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。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、微型企业,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,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,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、戒毒管理局(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)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。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、微型企业,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,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,但须提供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》。注: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,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,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。注: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,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“其他未列明行业”(《中小企业声明函》格式详见附件)。

   四、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及办法:

   1.本次报名为确定本项目拟邀请招标的供应商名单,我单位将在报名截止后随机抽取3名供应商,作为本项目的邀请招标的对象。

   2.本次报名截止后递交材料或所提供的材料不齐全的供应商不足3名的,本次征集活动终止。

 

 

霞浦县文体和旅游局

2024年08月06日


附件

中小企业声明函

 

本公司(联合体)郑重声明,根据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》 (财库(2020)46号)的规定,本公司(联合体)参加 (单位名称) (项目名称)采购活动,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(或者: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)。相关企业(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、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)的具体情况如下:

1.(标的名称),属于(釆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);承建(承接)企业为(企业名称),从业人员      人,营业收入为       万元,资产总额为       万元,属于(中型企业、小型企业、微型企业);

2.(标的名称),属于(釆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);承建(承接)企业为(企业名称),从业人员      人,营业收入为       万元,资产总额为       万元,属于(中型企业、小型企业、微型企业);

以上企业,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,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,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。

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。如有虚假,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。

注:从业人员、营业收入、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,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。

 

供应商:(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)

供应商代表签字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日期: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

 

 

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(若有)

 

本单位郑重声明,根据《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》(财库〔2017〕 141号)的规定,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,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(由本单位承担工程/提供服务),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(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)。

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。如有虚假,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。


 

 

 

 

供应商:(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)

供应商代表签字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日期: